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95号
根据《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闵欣欣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杨惠娟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附件: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7日
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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